臨朐縣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進一步規范全縣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一、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個人侵占、破壞礦產資源。未經法定機關審批并取得合法證照開采礦產資源的,均屬非法開采。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未取得礦產開采、營業執照、立項、環保、用地、安全生產等手續而從事礦產資源開采加工的企業和個人,立即停止生產活動并自行關停。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開采、加工、銷售、收購、運輸、存儲礦產資源,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非法開采提供場地、交通、水電、設備等便利條件,嚴禁將耕地、林地等私自改變用途轉讓或出租給他人開采礦產資源。??五、對阻撓執行公務、尋釁滋事、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對直接或間接參與礦產資源非法經營活動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村級組織人員,由縣紀委縣監委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拒不停止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的,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專項整治,從嚴查處,依法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依法查封、扣押、沒收其專門用于非法開采、運輸設備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八、歡迎廣大群眾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縣公安局 11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3153397。